河北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

发表时间:2024-07-08 16:03



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



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)工业和信息化局,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,省属国有企业:

 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《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厅联人〔2024〕38号),现就组织开展我省2024年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。

  一、申报数量

  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包括创新企业家项目、先进制造技术人才项目、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。2024年,在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领域遴选10名创新企业家、30名先进制造技术人才、50名先进基础工艺人才人选。

  二、申报条件及范围

  申报企业所属行业领域应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(GB/T4754-2017)中制造业,信息传输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。

  在冀中央企业、外资企业、民办非企业、新型研发机构不在申报范围。申报人必须为企业人员,且在该企业工作3年以上。

  (一)创新企业家项目

  1.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思想政治坚定,严格遵纪守法,恪守职业道德。

  2.申报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在其所领办的企业连续任职董事长或总经理3年及以上,领办的企业为在河北省境内登记注册3年以上(2021年6月1日(含)之前注册)。其中,民营企业一般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。

  3.具有全球视野、战略思维、创新精神和突出的经营管理能力,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。

  4.带领企业聚焦主业,走“专精特新”发展道路,在科技创新、承担国家重大项目(工程)方面取得突出成效,所在企业应在产品市场份额、技术创新水平、质量管理能力等方面位居行业前列。

  (二)先进制造技术人才项目

  1.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思想政治坚定,严格遵纪守法,恪守职业道德。

  2.申报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年龄55周岁以下(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所在企业为在河北省境内的企业。申报人与所在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,且在该企业工作3年以上(2021年6月1日以前入职)。

  3.担任企业技术负责人,包含技术总监、研发总监、技术副总裁、首席科学家、首席技术官、首席工程师、总工程师等。

  4.长期工作在企业技术研发一线,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影响力,具有主持(承担)国家或地方重大项目(工程)经验,带领团队攻克技术难题。在技术研发中有重大技术革新成果,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

  (三)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

  1.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思想政治坚定,严格遵纪守法,恪守职业道德。

  2.申报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年龄55周岁以下(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所在企业为在河北省境内的非外资企业。申报人与所在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,且在该企业工作3年以上(2021年6月1日以前入职),税后年收入(仅工资薪金)不超过30万元。

  3.申报人是企业基础制造工艺方面的带头人,长期从事基础工艺技术攻关、实践操作等工作,其掌握的先进基础工艺应符合《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》中“基础制造工艺及装备”所列方向。

  4.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,解决了生产制造过程中的关键工艺难题或掌握先进操作技术方法,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

  三、推荐要求

  (一)组织推荐。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)工业和信息化局、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负责辖区民营企业及国有企业人选推荐工作。省属国有骨干企业和重点企业直接推荐,推荐的创新企业家项目应为所属二、三级企业。

       (二)材料填报。申报人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(在主页政策文件栏,打开“三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”),下载申报客户端,按照要求进行填报。填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及有关证明材料,证明材料包括:(1)有效身份证件;(2)企业营业执照;(3)干部任免文件、控股证明或在职证明;(4)项目(工程)成果证明;(5)知识产权证明;(6)荣誉奖项证明;(7)廉洁或无违纪违法证明;(8)企业近三年纳税证明;(9)收入证明;(10)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等。其中,(1)-(7)项为三个项目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,第(8)项是创新企业家项目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,第(9)项是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,第(10)项为申报人需要说明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。

  (三)审核把关。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)工业和信息化局、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、各省属国有企业要加强对申报人材料的审核,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填报信息的完整性、准确性,杜绝弄虚作假。

  (四)材料报送。请各推荐单位于2024年7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(刻录光盘)和纸质版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事教育处。

  电子版材料(光盘)包括所有推荐人选的申报书,纸质版材料包括所有推荐人选的申报书1份、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、推荐函1份(均加盖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省属国有企业公章)。

  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)工业和信息化局、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请于7月10日前将承办科室、负责同志及联系电话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事教育处邮箱。

  联系人:孙卓南、郭文山;联系电话0311-87908725、87908727

  邮箱:13011595969@163.com

  地址: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,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事教育处,邮政编码050071

 

 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
  2024年7月8日